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四平人事考试 > 考试快讯 > 北京市发布住房租赁新政策 承租人的服务保障将大幅

北京市发布住房租赁新政策 承租人的服务保障将大幅提升

2017-10-02 09:16:5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人民网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北京市发布住房租赁新政策 承租人的服务保障将大幅提升

经过前期的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29日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

  记者29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通知从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根据通知,对承租人的服务保障将大幅提升。

  通知提出,北京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

  通知还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知的目的在于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出租住房合法、主体权责明晰、市场行为规范、租赁关系稳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梯次消费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在北京市现有义务教育政策要求的本市户籍家庭适龄子女须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基础上,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赋权”方面迈进了一步。(孔祥鑫)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北京市发布住房租赁新政策 承租人的服务保障将大幅提升】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省考笔试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微信

华图官方微信

吉林华图

长春市西安大路823号吉隆坡大酒店一楼

长春市西安大路1077号金都中心5层

客服热线:0431-88605235

网站:http://jl.huatu.com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